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作废
时间:2020-06-28
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作废? 这是北京代理记账公司经常给企业法人解释的一个问题,今天金葡萄就在这里和大家一起谈一谈,究竟哪些情况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废呢?

如果我们广州注册公司在给客户开了当月的专用发票,却因为开票有误或者解除合同等原因,收到了退回的发票联、抵扣联,需要满足以下三种条件,允许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;

   增值税专用发票

1、收到退回的发票联、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;   

2、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;   

3、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“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”、“专用发票代码、号码认证不符”。   

也就是说,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遇有销货退回、销售折让及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形的,如果纳税人退回代开专用发票的全部联次,且退票发生在开票当月,税务机关可对开具的专用发票进行作废;